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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

4月6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共有7章41条,分别从缴存、提取和使用、监督和管理到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

其中,《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贷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并经批准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探索采取发放项目贷款等方式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以落实国家试点工作的要求。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稿》还在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明确缴存基数范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出对缴存困难企业的支持举措、完善欠缴投诉和追缴处理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管理条例。

据悉,当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单位和职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范畴存在争议,群体性投诉案件频发等,需要通过完善立法予以解决。深圳市司法局此次推动住房公积金立法工作,将是深圳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

标签: 深圳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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