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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公告编号:2020-4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比例不变为原则,以公司

总股本1,392,558,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45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该方案已获公司

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

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45)。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92,558,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5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20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

公司院内

咨询联系人:王新华 刘广论

咨询电话:0377-83880276

传真电话:0377-8388288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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